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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元旦、春节”爱国卫生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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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爱卫〔2009〕27号
 
各县、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在这辞旧迎新之际,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喜庆和谐的节日环境,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市爱卫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元旦、春节”爱国卫生活动,并结合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特点,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现将活动要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跨度较长,自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结束,期间将历经元旦、春节、元宵等几个重大的传统节日,在各个节日来临之前,分别开展几次有重点及针对性的卫生突击活动,以达到美化生活环境,活跃节日气氛的目的。
二、活动重点
(一)各级爱卫会加大对大环境的督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卫生问题,各街道办事处、社居委、村委会等要充分发动属地居民治理生活环境,彻底清除小区、居民楼院内的卫生死角,特别要着力解决乱堆乱放及乱贴乱画现象;农村要清除各类垃圾,清扫庭院,疏通沟渠,圈养家禽家畜,加强对人畜排泄物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教育群众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同时,要抓住新春佳节亲人团聚的有利时机,在社区和乡村着力开展卫生宣教工作,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并利用出板报、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甲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方法,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防病意识。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部队及各沿街门店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单位内部卫生进行彻底扫除,做到室内清洁卫生、室外秩序井然、环境优美。
(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广场、商场、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确保相应的卫生管理人员在岗,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建立合理的卫生管理工作制度。纠正公共场所内公民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乱倒垃圾、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交工具、进入室内及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努力在节日期间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卫生、安全、舒适的休闲、娱乐、购物环境。
(四)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在两节期间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同时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仓储单位所采取的防鼠、防虫等防治病媒生物措施进行专项检查,极力减少四害危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五)集贸市场应当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公共卫生设施。各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内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经营者保持摊点、门前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市场内乱扔乱倒、乱摆乱放。
三、督促检查
(一)各新闻媒体要切实担当起对爱国卫生工作的宣传及舆论监督作用,对先进典型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对环境卫生差、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部门要予以曝光。
(二)各县区爱卫会在活动前要根据各自辖区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活动期间要加强新闻报道,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稿件,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爱卫活动的社会氛围,使《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逐步提高群众对《条例》内容的知晓率。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切实促进日后工作的开展。
(三)活动期间如遇降雪天气,各部门要组织人员立即行动起来,清扫道路、清除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及广大市民外出的便利与安全。
(四)市爱卫会将在活动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作者: 来源:爱卫办 发布时间:2009-12-22T09:02:5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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