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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包联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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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爱卫会主任江娅签发了蚌爱卫〔2009〕15号《关于建立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包联责任制的通知》,即每个爱卫成员单位包一个行政村,负责指导该村清洁工程建设、卫生创建、改水改厕、四害消杀、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对农村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改变脏乱差的状况,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04T09:39: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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