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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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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厅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经研究决定,拟同意认定我市徐灵春等4人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徐杨等4人中医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现对以上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09年7月28日止。如对以上人员资格认定有疑义,请直接向省卫生厅咨询或举报。
联系人:王荷、肖锋
电 话:0551-2242903 2242923
传 真:0551-2641354
电子信箱:
zyjxiaofeng@163.com
二
〇〇
九年七月十四日
公示名单
.rar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14T10:26:0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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